威海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成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 发布时间:20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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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0日上午9时,威海利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举行。
本次债权人会议由李慧东审判长主持,出席会议的人员包括:破产管理人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和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威海英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及重整方代表、债权人115人、利都房地产职工代表3人。会议首先由审判长宣读会议纪律和会议议程,并对破产重整案阶段工作做简要介绍与分析。随后,管理人山东东方未来律师事务所进行阶段性职务工作报告以及债权审查情况说明,并由债权人核查债权,管理人山东英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审计调整情况说明,威海英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做评估调整情况说明。之后,管理人做提请审议表决对股东应收款追收方式的报告并公布重整计划草案,并由重整方就重整计划草案进行介绍说明。管理人公布重整计划草案表决规则后,由债权人对股东应收款追收方式的议案、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束后,债权人进行书面提问,审判长及管理人进行现场答疑。会议最后,审判长公布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此次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管理人将按计划进行下一阶段工作,进一步完善重整计划草案,继续履行应诉起诉的职责,催收应收债权。在坚持最有利于重整成功、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下,管理人、债权人、重整方将积极合作,争取早日完成利都房地产的破产重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