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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英华优势,服务中小微企业

  • 发布时间:2015-06-11
  • 文章来源:于涛
 近期,我所凭借品牌优势成功入围市中小企业局小微企业创业服务中心“财务代理服务类”中介机构备选名单,并于6月份正式入驻该中心。我所将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和市场资源,秉持专业、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专业、更系统的服务,与客户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6月4日,我所派员参加了市中小企业局在威海电子宾馆召开的全市中小企业平台网络服务能力提升暨2015年平台服务工作会议。
 本次会议传达了国家和省平台网络服务能力提升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网络窗口平台信息报送情况,并重点介绍了威中小企字【2015】22号文件《关于印发<威海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补贴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威海市小微企业创业服务补贴券(以下简称“服务券”)是政府部门补助在我市(不含荣成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成立三年以内的小微工业企业购买相关专业服务的有价支付凭证。该服务券票面额度分1000元、500元两种券面,主要用于我市小微工业企业购买社会服务机构提供的财税代理服务、法律专业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每项服务可使用的服务券金额不超过当年与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金额的60%,单个企业年度领取总额不超过5000元。小微工业企业可直接登录“威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小微企业创业服务补贴券申请”栏目按要求进行登记,同时查看已登记服务机构简介、服务内容等信息,寻求服务。该服务券每个企业每年度只能申领一次,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按照申报的先后顺序领取,至当期服务券发完为止;已经申报但没有领取到服务券的企业将进行登记备案,发放下一期服务券时优先安排。具体文件内容详见相关链接:http://wh.smesd.gov.cn/index.php/home/detail?doc_id=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