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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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3年放假安排》,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将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13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1、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组织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扫,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2、放假期间,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放假期间需要外出的员工,要注意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2013年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负责人提前组织好放假前安全检查和卫生清扫,并做好防火、防盗排查;
2、放假期间,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3、放假期间需要外出的员工,要注意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