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16
- 文章来源:管理员
日前,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于10月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资产评估服务收费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12号文件http://www.sdwj.gov.cn/ggfw/sfgl/lqsf/51801.shtml。通知中重新核定了我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规定法定资产评估服务可实行计件收费、计时收费或计件与计时收费相结合的方式,并规定该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资产评估机构可与委托人在不高于该标准的前提下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该标准有效期为2012年11月1日——2014年10月31日。
新办法和标准尊重价格规律,宽严相济,既有利于监督管理,为配合物价、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依法进行收费的政府指导、市场调节管理提供依据。
新办法和标准尊重价格规律,宽严相济,既有利于监督管理,为配合物价、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依法进行收费的政府指导、市场调节管理提供依据。